导读:本文是由湖北省石首市网友投稿,经过阜兴世纪公馆发布关于'江苏徐州一老板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出狱后申诉八年终获无罪'的内容
拿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后,李厚胜直接打开了最后一页。看到“无罪”二字时,他却没有很激动。
“怎么说呢,我觉得无语。”李厚胜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感觉自己被开了一个长达十六年的玩笑。
出事前,李厚胜是江苏徐州一个民企老板,做钢铁炉料生意,公司有两百多号人。2003年7月26日,李厚胜在南京长江二桥被河北唐山警方带走,当时他刚谈完一笔生意,正准备回家。随后,他因犯合同诈骗罪获刑。
出狱后,李厚胜走上了为时八年的申诉之路。
一摞判决书完整记录了这一过程。2015年,李厚胜向唐山市中院申诉未果,遂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年后,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市中院再审,唐山市中院发回遵化法院重审。
遵化法院维持原判,继续认定李厚胜犯合同诈骗罪,唐山市中院也驳回其上诉。
此后,河北省高院决定提审该案,最终作出了无罪判决。李厚胜于今年11月中旬,收到了河北省高院寄来的判决书。
李厚胜案终审判决书
李厚胜形容这是一场“马拉松”。在此过程中,他始终没有上访,也未曾诉诸媒体。“因为我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是无罪的,我也始终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已经63岁的李厚胜,目前在给徐州当地一个果园看大门。服刑期间他的爱人罹患癌症去世,儿子至今未成家。
徐州的初冬,北风料峭,但还谈不上凛冽。老李却早早地穿上了厚大衣,戴上了防寒帽,“还是穿暖和一点好”。
李厚胜如今在徐州市铜山区的一家果园看大门。 本文图片均由澎湃新闻记者 袁杰 摄
因“合同诈骗”获刑
出事前,李厚胜系徐州胜彭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州是著名的资源型城市,也是老工业基地,一度“钢铁围城”。
李厚胜出事的起因并不复杂。
多份判决书显示,1998年3~4月间,李厚胜通过张某在河北遵化一家物资经销处购买一批焦炭,欠款40余万。
此后,张某受李厚胜委托,再次到该物资经销处找到相关负责人齐某,并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又购买了一批价值129万余元的焦炭,没有付款。
几个月后,李厚胜和张某到遵化,归还了前一批40余万的欠款,后一批焦炭当时只是补签了协议书,欠款至今没有归还。
根据检察机关提交证据,并经法庭质证、认证,一审法院认为,李厚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对于事件的过程,李厚胜表示认可,但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有异议。他认为,后一批焦炭之所以迟迟没有付款,是因为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了矛盾。
对于为了躲债失联的指控,李厚胜提出,公司并没有易址,只是经营部地址变更,“钢厂一直在那儿,是搬不走的”。
同时,他认为遵化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张某并非李厚胜公司的员工,只是中间商而已。而张某的证言称,李厚胜“对外场合称我为胜彭公司的常务副经理”。
另有证人的证言称,李厚胜的胜彭公司当时已经欠薪数月,还欠了不少外债。但在李厚胜看来,这只是正常的业绩波动罢了。
在狱中,李厚胜自学了合同法,记满了半个笔记本。
波折的申诉路
李厚胜案一开始便是“一波三折”。
澎湃新闻从相关判决书获悉,遵化法院审理李厚胜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04年8月26日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0万元,继续追缴李厚胜违法所得人民币129.6万元。
李厚胜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11月,唐山市中院作出裁定,撤销遵化法院相关判决,发回重审。
一个多月后,遵化法院再次作出有罪判决,并且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加了一条,“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李厚胜再上诉,唐山市中院这次维持遵化法院判决。在李厚胜看来只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最终还是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
他没有放弃,在狱中利用读书时间自学了合同法。“我始终认为我无罪,所以我出来后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继续申诉。”李厚胜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相关判决书显示,李厚胜经减刑两年后于2011年出狱。出狱后,李厚胜继续向唐山市中院申诉,于2015年3月被驳回。
他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院于2016年1月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唐山市中院随后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2004~2005年间市县两级法院的四份刑事判决,发回遵化法院重新审判。
令李厚胜意想不到的是,再次被发回重审,遵化法院依然判决李厚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主刑刑罚已执行完毕),继续追缴李厚胜违法所得人民币129.6万元。
他继续上诉至唐山市中院,被驳回。澎湃新闻注意到,前前后后,唐山市中院两次发回遵化法院重审,又两次维持原判。
李厚胜还是不服。他说,在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走上访等其他渠道,“因为我坚信我无罪,我也相信司法公正”。
他又一次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院于2018年11月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李厚胜案提审。
相关判决书显示,河北省高院认为,李厚胜作为大彭钢铁厂等实体企业的经营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从遵化购买的焦炭也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并以现金等方式陆续支付了部分焦炭款,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多位证人的证言也证实,李厚胜经营的公司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综上,原裁判认定李厚胜诈骗事实、没有履行能力等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认定其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河北省高院判决,李厚胜无罪。
无罪之后
看到“无罪”的那一刻,已经63岁的李厚胜感觉自己被开了个玩笑,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但和十六年前的他相比,“现在的我一无所有”。
由于一直忙案子的事,出狱后这八年,李厚胜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这些年我贴过小广告,在小区卖过菜,基本上啥都干过”。
李厚胜的床上,堆满了各类申诉材料。
最近两年,他在徐州市铜山区的一家生态果园帮忙,主要就是看看大门。在他的房间内,还散乱堆放着各种申诉材料。
他所租住的房子,是在徐州老矿区附近的一处员工宿舍,八十年代的旧楼。李厚胜说,现在的徐州和新世纪初相比变化太大,虽然已经出来好几年了,但还是有些跟不上节奏。
偶尔,他还会“去厂里看看”。曾经的厂房早已被推倒,如今已是刚刚开通的徐州地铁一号线的底站。
他指着远处的楼房向澎湃新闻记者说,“看,那里原来就是我们的高炉。”
远处的高楼,就是李厚胜原来公司的地址,现在的他还会时不时来转转。
申请国家赔偿,是李厚胜近期要做的事。他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上写道,些许赔偿,对于十六年前身价不菲、家庭美满的李厚胜来说,可能只是一个订单的金额,但对于如今的李厚胜而言,是未来生活的依靠。
“怎么说呢,我觉得无语。”李厚胜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感觉自己被开了一个长达十六年的玩笑。
出事前,李厚胜是江苏徐州一个民企老板,做钢铁炉料生意,公司有两百多号人。2003年7月26日,李厚胜在南京长江二桥被河北唐山警方带走,当时他刚谈完一笔生意,正准备回家。随后,他因犯合同诈骗罪获刑。
出狱后,李厚胜走上了为时八年的申诉之路。
一摞判决书完整记录了这一过程。2015年,李厚胜向唐山市中院申诉未果,遂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年后,河北省高院指令唐山市中院再审,唐山市中院发回遵化法院重审。
遵化法院维持原判,继续认定李厚胜犯合同诈骗罪,唐山市中院也驳回其上诉。
此后,河北省高院决定提审该案,最终作出了无罪判决。李厚胜于今年11月中旬,收到了河北省高院寄来的判决书。
李厚胜案终审判决书
李厚胜形容这是一场“马拉松”。在此过程中,他始终没有上访,也未曾诉诸媒体。“因为我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是无罪的,我也始终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已经63岁的李厚胜,目前在给徐州当地一个果园看大门。服刑期间他的爱人罹患癌症去世,儿子至今未成家。
徐州的初冬,北风料峭,但还谈不上凛冽。老李却早早地穿上了厚大衣,戴上了防寒帽,“还是穿暖和一点好”。
李厚胜如今在徐州市铜山区的一家果园看大门。 本文图片均由澎湃新闻记者 袁杰 摄
因“合同诈骗”获刑
出事前,李厚胜系徐州胜彭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州是著名的资源型城市,也是老工业基地,一度“钢铁围城”。
李厚胜出事的起因并不复杂。
多份判决书显示,1998年3~4月间,李厚胜通过张某在河北遵化一家物资经销处购买一批焦炭,欠款40余万。
此后,张某受李厚胜委托,再次到该物资经销处找到相关负责人齐某,并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又购买了一批价值129万余元的焦炭,没有付款。
几个月后,李厚胜和张某到遵化,归还了前一批40余万的欠款,后一批焦炭当时只是补签了协议书,欠款至今没有归还。
根据检察机关提交证据,并经法庭质证、认证,一审法院认为,李厚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对于事件的过程,李厚胜表示认可,但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有异议。他认为,后一批焦炭之所以迟迟没有付款,是因为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了矛盾。
对于为了躲债失联的指控,李厚胜提出,公司并没有易址,只是经营部地址变更,“钢厂一直在那儿,是搬不走的”。
同时,他认为遵化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张某并非李厚胜公司的员工,只是中间商而已。而张某的证言称,李厚胜“对外场合称我为胜彭公司的常务副经理”。
另有证人的证言称,李厚胜的胜彭公司当时已经欠薪数月,还欠了不少外债。但在李厚胜看来,这只是正常的业绩波动罢了。
在狱中,李厚胜自学了合同法,记满了半个笔记本。
波折的申诉路
李厚胜案一开始便是“一波三折”。
澎湃新闻从相关判决书获悉,遵化法院审理李厚胜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04年8月26日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0万元,继续追缴李厚胜违法所得人民币129.6万元。
李厚胜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11月,唐山市中院作出裁定,撤销遵化法院相关判决,发回重审。
一个多月后,遵化法院再次作出有罪判决,并且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加了一条,“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李厚胜再上诉,唐山市中院这次维持遵化法院判决。在李厚胜看来只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最终还是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
他没有放弃,在狱中利用读书时间自学了合同法。“我始终认为我无罪,所以我出来后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继续申诉。”李厚胜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相关判决书显示,李厚胜经减刑两年后于2011年出狱。出狱后,李厚胜继续向唐山市中院申诉,于2015年3月被驳回。
他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院于2016年1月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唐山市中院随后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2004~2005年间市县两级法院的四份刑事判决,发回遵化法院重新审判。
令李厚胜意想不到的是,再次被发回重审,遵化法院依然判决李厚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主刑刑罚已执行完毕),继续追缴李厚胜违法所得人民币129.6万元。
他继续上诉至唐山市中院,被驳回。澎湃新闻注意到,前前后后,唐山市中院两次发回遵化法院重审,又两次维持原判。
李厚胜还是不服。他说,在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走上访等其他渠道,“因为我坚信我无罪,我也相信司法公正”。
他又一次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院于2018年11月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李厚胜案提审。
相关判决书显示,河北省高院认为,李厚胜作为大彭钢铁厂等实体企业的经营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从遵化购买的焦炭也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并以现金等方式陆续支付了部分焦炭款,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多位证人的证言也证实,李厚胜经营的公司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综上,原裁判认定李厚胜诈骗事实、没有履行能力等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认定其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河北省高院判决,李厚胜无罪。
无罪之后
看到“无罪”的那一刻,已经63岁的李厚胜感觉自己被开了个玩笑,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但和十六年前的他相比,“现在的我一无所有”。
由于一直忙案子的事,出狱后这八年,李厚胜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这些年我贴过小广告,在小区卖过菜,基本上啥都干过”。
李厚胜的床上,堆满了各类申诉材料。
最近两年,他在徐州市铜山区的一家生态果园帮忙,主要就是看看大门。在他的房间内,还散乱堆放着各种申诉材料。
他所租住的房子,是在徐州老矿区附近的一处员工宿舍,八十年代的旧楼。李厚胜说,现在的徐州和新世纪初相比变化太大,虽然已经出来好几年了,但还是有些跟不上节奏。
偶尔,他还会“去厂里看看”。曾经的厂房早已被推倒,如今已是刚刚开通的徐州地铁一号线的底站。
他指着远处的楼房向澎湃新闻记者说,“看,那里原来就是我们的高炉。”
远处的高楼,就是李厚胜原来公司的地址,现在的他还会时不时来转转。
申请国家赔偿,是李厚胜近期要做的事。他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上写道,些许赔偿,对于十六年前身价不菲、家庭美满的李厚胜来说,可能只是一个订单的金额,但对于如今的李厚胜而言,是未来生活的依靠。
编辑: 湖北省石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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