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战投还是缺钱?套现48亿后紫光系欲转让紫光股份17%股份
稿源: 新浪财经-股票 编辑:匿名 时间:2023-01-10 07:15:11

导读:本文是由匿名网友投稿,经过恒川公寓发布关于'引入战投还是缺钱?套现48亿后紫光系欲转让紫光股份17%股份'的内容

  原标题:引入战投还是缺钱?套现48亿后,“紫光系”欲140亿转让紫光股份17%股份

  记者 可达

  6月19日晚间,紫光股份(000938.SZ)公告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书面通知,财政部已原则同意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此前4月11日,紫光股份曾披露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书面通知,为引入重要战略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发展潜力,西藏紫光通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告,紫光股份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转让价格不低于40.36元/股。公告称,西藏紫光通信可根据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拟受让股份比例的总额确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最终转让的股份数额和比例。

  界面新闻记者据此估算,这意味着总转让金额将不低于140亿元。截至6月19日收盘,紫光股份股价为42.11元/股。

  截至6月19日,西藏紫光通信持有公司10.6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1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据悉,西藏紫光通信本次公开征集不超过3名受让方,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原则上,上述转让股份数量均分为三个份额,每个份额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6%。

  根据公告,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10个交易日。意向受让方如符合上述条件,应于本次公开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7日)向西藏紫光通信提交相关资料。

  紫光股份称,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较强的产业运营能力和实力,可为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

  紫光股份表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在完成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事实上,作为中国最知名的校企之一,“紫光系”正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校企改革。

  就在6月3日晚间,紫光股份的实控人之一紫光集团发布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提示性公告,紫光集团的全体股东清华控股和建坤投资双方拟同意紫光集团增资扩股,引入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两江产业集团或其关联方,最终三方各持有紫光集团三分之一股权。

  但值得注意,混改也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来引入社会股东,这样同时还能扩充公司资本更利于企业发展,而西藏紫光通信的选择则是在引入战投的同时实现减持。此前透镜研究创始人况玉清曾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紫光系”通过转让持股引入战投不排除自身存在资金需求。

  6月17日晚间,紫光股份公告,2月28日至6月17日,西藏紫光通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芝清创、紫光集团、紫光卓远、北京紫光通信和北京健坤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343.04万股,减持比例为4.08%。

  根据Choice数据,今年以来“紫光系”累计减持紫光股份1.35亿股,减持参考市值为47.80亿元。

紫光股份,紫光数据来源:Chioce

  近年来校企资金链问题频发,哈工大旗下的工大高新(600701.SH)、北大旗下的方正集团近期都曾遭遇困境。今年2月份,国内最大校企、资产规模达3600亿的方正集团曝出债券违约,方正集团旗下6家上市公司半数经营状况堪忧。

  “紫光系”近期也曾遭质疑是否面临困境,这点在债券价格的波动上得以体现。2019年10月,紫光集团寻求海外银团贷款展期的传闻发酵,造成境外债券价格一度大幅下跌;今年3月,紫光集团旗下的债券“19紫光02”出现异动;今年4月8日,紫光集团发行的债券“19紫光01”出现异常波动,全天跌幅达24.53%。

  不过目前“紫光系”尚未出现债务违约的情况。同时,6月17日,西藏紫光通信出具了《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紫光股份股票的承诺函》,承诺未来六个月内(即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西藏紫光通信将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紫光股份的股份。

紫光股份,紫光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陈志杰

编辑: 匿名

本文网址:http://bjzhubo.com/news/1049885.html

声明:本站原创/投稿文章所有权归匿名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主播经济网的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删除处理。